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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圣诞节期间 我市城区社会治安管理严禁占道狂欢的通告
- 浏览次数:3047 所属栏目:工作与计划 发布时间:2019/12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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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圣诞节期间 我市城区社会治安管理严禁占道狂欢的通告
衡政通〔2019〕5号
为了维护“平安夜”“圣诞节”期间我市城区交通秩序、治安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人身、财产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严禁市民在“平安夜”“圣诞节”期间占道狂欢。对占道狂欢、阻碍行人车辆通行、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人员,由公安机关、城管部门予以劝阻,不听劝阻执意占道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强行带离。
二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、管制刀具以及烟花爆竹、孔明灯、人造雪花喷剂等易燃、易爆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公共场所,违者将依法处罚。
三、严禁违规摆摊设点,非法占道经营和促销活动,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予以查处。
四、广大市民要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会公德,保护市容环境卫生,同时要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,老人和小孩尽量避免进入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。学校、企事业单位尽量在本单位内组织活动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。
五、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让不过“洋节”成为自觉行动,带头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,丰富传统节日文化内涵,树立党员干部形象。
六、各城区政府和公安、综合执法局、市场管理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,相互配合,加大巡逻、防范、控制和现场处置力度,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。
特此通告。
衡阳市人民政府
2019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