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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聘第六批青年教师“传、帮、带”指导教师的通知
- 浏览次数:4627 所属栏目:教学科研 发布时间:2018/11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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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处室办(所)、二级院(部):
根据《关于青年教师培养实行导师制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湘环院教字〔2010〕102)有关规定,经教学例会讨论,决定开展第六批青年教师“传、帮、带”指导教师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程序
1、个人申请
(1)凡符合湘环院教字〔2010〕102导师聘任条件的教师,可申请担任指导教师,并填写《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1),提交有关学历、学位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、教学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等材料,由本人向教研室所在教学院(部)提出申请。
(2)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教师,应填写《青年教师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2),报教研室所在院(部):调入学校不满三年的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;从事教学时间不满三年的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;本人有提高自身教学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需求的教师。
2、材料上报
各院部将申请者的材料和名单汇总后,报教务处教师工作科。
3、审核与评选
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、科研处、院纪委等部门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。根据“双向选择”结果,教务处会同教学院(部)提出拟聘导师建议名单和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名单,报学院审批。
4、学院发文并颁发聘书。
二、材料及时间要求
各教学院(部)于2018年9月28日前,将纸质材料(含附件1-5)各一份交教务处刘伟才老师处,并将电子稿发送到185117833@qq.com。过期不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