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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部领导听、看课规定

浏览次数:4704 所属栏目:质量监控 发布时间:2018/04/18

为建立健全体育部课堂教学管理制度,经常检查教学情况,稳定教学秩序,加强对课堂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特建立听、看课制度,并提出如下安排意见。

一、听课人及听课时数要求

 1、部主任、副主任每两周听课一次。

 2、各教研室正、副主任每两周听课一次。

3、教学秘书和行政秘书每两周听课一次。

 4、各教研室中相同专业的教师相互间每学期至少听一次课。

二、组织实施及听课方法

 1、新学期开学初第一周,各教研室主任制定出本教研室这一学期的听课计划,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部领导。

 2、任课教师接到听课通知后,积极做好准备,被听课班级和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。

 3、新学期开学第二周根据各教研室提供的听课计划,下发听课记录表。

 4、听课结束后,听课人要检查讲课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教学进度授课,是否有教案,并与被听课人进行交流、沟通,提出相应的评价意见,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,并交至教学秘书处。

 5、教学秘书应随时将听课记录中反馈的教学情况整理、汇总,提供给有关教研室,作为教研活动内容进行研讨。

 6、听课记录作为被听课人平时业务考核材料之一,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中。